旅客參與活動免責條款:
●行程中各項活動皆按整體需要而設計及安排,惟旅客參加此等活動時,並應遵守服務人員之指引及安排業先衡量個人的年齡、體格、健康狀況,以及當時的天氣環境及活動內容等,以評估應否參輿,並須承擔一切責任後果。當旅客認為有需要時,更應自行尋求醫生或專業人士提供之意。
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
●遵照旅遊業監管局指示,旅行社可向客人徵收外遊費(總數)之0.15%,作為"印花成本。旅行團收據上蓋有此TIA印花,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團員,提供經濟援助·詳情可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31517945查詢
● 「旅遊業賠償基金」為顧客因旅行社破產或挾款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可申請團費九成之特惠補償,為確保以上權益,請圍員保留已蓋有TIA印花之旅行團收據正本。
●本公司建議隨團旅客將收據正本交予在港親友妥善保存,以作突發事故之意外或保險索償用途。
●非香港集散一天團,不列入旅遊業賠償基金及緊急援助保障。
交通營運商責任細則:
●根據交通營運商之指引,機票/車票/船票等,如非依次序使用即告失效,故乘客如因私人理由未能隨團出發而需保留餘下行程之內陸及回程交通,有關公司有權向乘客收取有關手續費或要求乘客另行購票。
●有關交通營運商只負責機票/車票/船票等所載的各項營運條款,如乘客未進入有關交通工具內,交通營運商不需負任何責任。
●旅客必須清楚核對所有資料無誤,本公司將有關資料提交予相關交通營運商出票,如因資料錯誤而衍生之額外費用及責任須由旅客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
●各項交通營運商所訂立之餐飲服務、行李托運及安全規定等條款各有不同,客人可致電交通營運商或到其網頁查閲有關資料,一切以交通營運商最後公佈為凖。、
*此報名及責任細則只適用於一般廣東省線、中國長線、東南亞線、長線外遊旅行團,部分特定旅行團之細則可能略有不同,請參照該旅行團之指定條款。*
上述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管轄及解釋。